公司法人和公司法定代表人具有哪些區別
發布時間:2017/2/13
現在很多投資人都區分不了公司法人和公司法定代表人,很多人都說這不就是一樣的嗎,其實不是的,這是兩種不同的概念,那么韓國公司注冊就來給大家介紹下公司法人和公司法定代表人到底具有哪些區別?
首先給大家介紹下公司法人和功法法定代表的概念,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跟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跟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跟自然人不同,法人的實質,是一定社會組織在法律上的人格化。企業法人是具有國家規定的獨立財產,有健全的組織機構、組織章程和固定場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經濟組織。
其次法定代表人必須是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能夠代表法人行使職權。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廠長、經理擔任,也可以由董事長、理事長擔任,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規定。法定代表人代表企業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權利。法定代表人在企業內部負責組織和領導生產經營活動;對外代表企業,全權處理一切民事活動。法定代表人的權力,是由法人賦予的,法人對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動承擔民事責任。但是代表人的行為超出法人授予的權利范圍,法人就可能為其承擔責任。
因此,法人是指特定的社會組織,如作為企業法人的公司,稱呼公司的董事長或者總經理為法人是錯誤的。法人是擬制的人,它必須通過自然人來表示它的意志,法定代表人由此產生,法定代表人就是能夠代表法人的人,因此又稱法人代表,在公司中就是董事長或者執行董事。因此,公司的董事長或者總經理有的被稱作法人是錯誤的,被稱作法定代表人是規范的用法,被稱作法人代表也是可以的。